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,加强和规范教练汽车的通行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西昌市道路交通实际,现将教练汽车培训线路调整如下:
01 合盐路春栖大道路口⇔川兴望月大道路口、望月大道(不含航天大道路口至小渔村路段);
02 桂花西路;
03 机场路双拥桥路口⇔西宁转盘;
04 宁远大道西段(G5京昆高速西昌站B站口⇔宁远大道西延线太裕路口);
05 孙水路全路段;
06 站前路全路段;
07 西昌市马道镇马道货场⇔西昌市经久乡杨家河坝;
08 西昌市海南街道办事处缸窑社区G248路段⇔安哈镇营盘村白鹤水库;
09 允许教练汽车在考试路段非考试时间开展道路驾驶技能培训:
① 州交警支队科目三考场考试线路,即太和大道考试路段;
② 昌蓉考场科目三考试线路,即合盐路平安驾校路口⇔川兴镇民和村、桂花大道、春栖大道北环线路口⇔春城学校路口。
每日上午7时至晚21时,但7时30分至8时30分、17时30分至18时30分的早晚高峰时段禁止进行教练活动。
01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规定的路段、时间进行,不得乘坐与教学无关的人员。
02 教练员必须随车携带教练员证、驾驶证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,学员必须持有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证明。
03 教练汽车应按照安全和畅通的原则在规定线路进行培训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途经学校、住宅小区、医院等地时注意减速慢行,确保交通安全。
04 练车线路有重大活动或交通管制时,该线路停止训练,需服从现场公安交警指挥,严禁在桥梁、隧道、窄路、急弯、陡坡、临水临崖、城区道路、集镇等路段训练。
05 大型教练汽车需遵守《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的公告》规定,严禁驶入禁行区域、限行路段。
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教练汽车严肃查处,一经发现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。
本通告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。
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4年9月20日